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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15%差价款 即可完全拥有经适房

华商报  2017-06-27 10:03

[摘要] 6月15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推出“在线申请经适房退出服务”功能。“经适房退出”一直都是市民关注的热点政策,近期《西安经适房退出管理实施细则》的发布以及网上办理平台的上线,对市民而言无疑是又一重大利好政策。

6月15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推出“在线申请经适房退出服务”功能。“经适房退出”一直都是市民关注的热点政策,近期《西安经适房退出管理实施细则》的发布以及网上办理平台的上线,对市民而言无疑是又一重大利好政策。

记者通过走访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及成功申请办理退出的市民,详细了解了经适房退出流程、执行情况。

房管局微信公众号和官网都可申请

经济适用住房的退出管理,是指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上市交易和政府回购的管理。据介绍,在线受理的范围是:2007年1月1日以后申请并购买向社会公开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在线申请可通过房管局微信公众号(西安房屋管理服务网)和房管局官方网站两个通道。现场受理范围为申请购买向社会公开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家庭,可在西安市二手房交易大厅的22号窗口办理。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同意,购房人在补交差价款后,可取得完全产权并退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房屋登记簿中取消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屋性质记载,重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购房人在补交差价款后,也可上市交易,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交易相关程序,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相关税费按规定缴纳。

差价款缴纳标准为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5%,计算公式为:应缴差价款=(房屋建筑面积-按商品房价格购买的建筑面积)×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合同单价×15%。

满足4个条件就可办理经适房退出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为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权利人,且经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2)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满5年。(3)无法规、规章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不得受理其取得住房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申请的情形。(4)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设定抵押的,还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6月22日下午,记者在西安市二手房交易大厅采访到了正在办理手续的景女士,“我是2011年购买了天朗·莱茵小区的经济适用房,期间一直都在关注经适房退出政策,想要早点了解清楚办理退出。当时买的时候是3455元/㎡,签合同也满5年了,去年把房产证办了,所以政策一出来我就准备了需要的资料。今天过来办理,手续很简单,我半天就办好了,需要补缴差价3万多。想想还挺激动的,把钱一交,我就完全拥有了产权,以后房子的占有、使用、分配都由我说了算。”

据了解,目前天朗·莱茵小区周围的房价大约在8000-9000元/平方米,对于和景女士一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老百姓而言,按照当时购买价格补缴差价办理经适房退出,比按照市场价补缴能省一大笔钱,所以新的经适房退出政策非常受欢迎。

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

办理需4步

1. 提出申请。申请人向西安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身份证明、全额购房发票、购房证等材料。

2. 受理审核。西安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受理审核,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经济适用住房差价款缴纳通知书,载明应缴差价款金额、指定银行账户和缴款期限等信息;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3. 准予批复。申请人在缴款期限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差价款后,向西安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缴款凭证。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准予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的批复。申请人未在缴款期限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差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4. 变更转移。申请人持西安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批复、差价款缴纳凭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

申请政府回购

办理需5步

1. 提出申请。申请人向西安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回购申请,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身份证明、全额购房发票、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意见等材料。

2. 受理审核。西安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受理审核,经审核符合回购条件的,入户勘察了解房屋状况,确认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和物业管理等费用缴纳情况,查询房屋权属状况。

3. 核定价格。西安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细则核定回购价格并告知申请人。

4. 签订协议。西安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签订回购协议。

5. 产权转移。西安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持回购协议及其他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将回购房屋产权登记至西安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名下,并在房屋登记簿及不动产权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住房”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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